中新網11月7日電 據聯合國網站消息,一名35歲的蘇丹女性因拒絕戴頭巾而於本4日出庭受審。一旦罪名成立,這名婦女可能被處以鞭刑。兩名聯合國人權專家6日指出,因“榮譽犯罪”等理由公開對女性施以鞭刑可構成對國際法的違背,這種行為必須立即停止。
  35歲的蘇丹女性哈米德(Amira Osman Hamed)是一名土木工程師和婦女權利活動人士。由於不肯用頭巾將頭髮蓋住,哈米德被控犯下“衣著不雅”或“不道德”罪行,並於4日出庭受審。一旦罪名成立,哈米德將可面臨鞭笞40下的肉刑處罰。
  聯合國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特別報告員曼朱(Rashida Manjoo)以及在法律和實踐中對婦女的歧視問題工作組主席弗蘭西斯萊迪(Frances Raday)在一份聯合聲明中指出,根據相關國際法的規定,肉刑可構成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懲處和酷刑,各國不得援引國內法規定為藉口,違背其在國際人權法規定下的義務。
  兩名人權專家就此呼籲蘇丹政府立即釋放哈米德並對有關鞭刑的法律進行審議。
  聲明表示,與哈米德有著類似經歷的女性,不應被迫生活在被鞭笞的恐懼之中。兩名人權專家還進一步在聲明中發出呼籲,要求各國政府取締各種形式的司法和行政體罰,防止和糾正各種形式的基於性別的暴力。  (原標題:蘇丹一女子不戴頭巾或被處以鞭刑 人權專家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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